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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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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西市附近,燊哥邸店。

    開市的鼓聲伴著後廚熱火朝天的燒菜聲,乾柴烈火噼啪作響,白色的蒸汽瀰漫。

    燊哥忙得滿頭大汗,他本就長得滾圓,肚子大,腿短,前後張羅起來就像一個快速旋轉的陀螺。後廚里幾眼爐子都燒著火,幾個廚子忙碌不休,其中兩口大鍋里燒著滿滿的水,爐灶前擺著一排木桶。這邸店前面是店面,中間是堆棧,後面為客舍,此刻店面里幾組奇特的客人,有壯碩宛如夸父的羅剎人、也有身量不足三尺的僬僥人、有從頭到腳都罩在皂紗冪籬里的女人、也有袒胸露乳的豪放女,一個個手裡捏著一封帖子。

    「燊哥、我們何時能見你說的那個人?」

    見燊哥從後堂里轉出來,客人們紛紛向他詢問。

    「我們已經在這裡等了三天了,那人到底是見還是不見,給個痛快話。」

    燊哥那兩條招牌一樣又長又翹的鬍鬚抖了抖,他長得模樣很像個波斯老胡,鬚髮的顏色偏紅,常年戴一頂小圓帽,一雙琥珀色的眼珠子,看著就覺精明過頭,那雙眼珠子咕嚕一轉,就像兩眼活水。

    「不好意思諸位,他剛好這幾天有很重要的事。」燊哥賠笑,「不過我向諸位發誓,今天、今天一定給大家一個準信。」

    這時,從後堂里跑過來一個小夥計打扮的少年,同樣尖鼻子圓臉,趴在燊哥耳邊快速說了幾句。燊哥又賠著笑給幾位客人遞了幾句好話,收了各位手裡的帖子,扭著圓滾滾地胖身子往後面客捨去了。

    兩個夥計拎著四隻木桶,桶面上冒著滾滾熱氣,燊哥走在最前面,從後廚沿著小路朝客舍最後面一間獨立的小院而去。小院矮矮地牆頭上,架著幾尾松枝,還有花藤由內攀爬上來。

    一扇原色的厚木門板上,一隻沒有門環的鋪首,滿是鏽色,卻跟尋常人家大門上的鋪首不同,看不出是哪一種治獸。這圓腦袋的獸頭上,一雙眼尾上挑的桃花眼,一縷一縷捲曲的髮絲,斜斜地搭在額側,不威嚴,還頗有幾分風流姿色。

    燊哥推門推不動,肥胖的手掌朝鋪首臉上拍:「醒醒,銅錘。」

    「你個死胖子,說多少回了,我不叫銅錘!」門扉上的鋪首獸頭張開雙眼,一剎那令人驚艷,熔金般的瞳眸,透過那雙眼眸,似乎能夠看到戈壁沙洲、黃沙漫漫,又似乎是夕照下的萬頃碧波。「請叫我大帝!」

    燊哥直接忽視它,「開門,屋裡的那個在等熱水。」

    大帝撇撇嘴:「下次再叫我銅錘,我就把你那爪子咬掉。還有、我餓了。」它打個哈欠,「睡了三天,感覺我能吃下一頭牛。」

    燊哥要抓狂了,雙手扯著自己圓腦袋兩邊紅色的鬚髮,「老天爺呀,我這是造了什麼孽,當初竟然見鬼了一樣發什麼慈悲,把你們兩個討債鬼領回來!」

    大帝飛揚的桃花眼一挑,似笑非笑地盯著燊哥,「老鬼,還是老奸巨猾這個詞跟你更配,別以為我不知道,你把他弄回來打的什麼好算盤。」

    燊哥閉嘴,氣的鬍鬚亂顫。

    「記得給我送飯,不然我就自己去你廚房裡找吃的,後果你自負。」

    真是不要臉,簡直就是威脅!一點都不知道感恩的兩個傢伙!

    門扇自行開啟,露出顯然從來沒有被人打理過的園子。生機很是盎然,草木生的茂盛,一樹火紅的番榴花,開在一間帶有直欞窗的迴廊屋檐下。屋子顯得有些舊,木頭的顏色發沉,似乎許久未曾打磨過,不見光澤。主屋的旁邊,還有一間已經廢棄的小屋子,房頂上有煙囪,早被煙熏的漆黑。

    房子的四周,到處都是雜草,有的地方能有人腰那麼深。燊哥推開屋門,指揮兩名夥計把熱水倒進浴桶,旁邊立著一架單扇繪水墨山水的屏風,屏風後面隱約透出一個人影,身量顯得頗高。

    那人發出不斷呵氣的聲音,似乎是冷極,還在不停的搓手。片刻以後,一件脫下來的外衫搭在屏風上面,衣裳凍得硬邦邦地,上面結著冰霜,而外面八月的番榴花開的正盛,衣料上凝成的薄冰像殼子一樣往下掉。

    屏風遮著浴桶,水聲嘩啦作響,那人進到水中,發出舒服的長吁。漆黑的長髮從桶沿處搭下來,拖在地上,髮絲上一層薄霜以肉眼可見的速度融化。

    屋子裡的地面上,還飄浮著一層白色霧氣,將所有的一切都罩上一層詭異的神秘感。這裡的布置很簡單,但大部分空間都被凌亂的雜物堆滿。靠牆有一整面架子,堆滿了書籍和捲軸,大大小小的箱籠,更多的則是千奇百怪,讓人叫不出名字的器物。屋子裡最大的特色,就是到處都有酒罈子。

    燊哥揮手讓兩個夥計提著空桶出去。

    「你不在的這幾天,我幫你接了幾筆買賣。」燊哥衝著屏風內道,「你看我對你多好,總是想著你。」

    屏風裡的那個卻不領情:「我這異聞社的規矩,你應該比誰都清楚。凡是要我接手的案子,都必須得讓我感興趣,不然就是給我黃金萬兩,我也沒那個興趣。」 聲音聽上去還年輕,略低沉,懶洋洋地,有點不正經。

    「知道,知道,就你規矩大。」

    燊哥翻一個大白眼,站在屏風外面,抽出一張張帖子,挨個念。

    「青龍坊的蜚奴,以迷轂木一枝,尋自己失蹤的老夥計小豆子。小豆子與蜚奴相伴相生,情同手足,自月初蜚奴醉酒半夜跳了曲池洗澡後,小豆子就不見了,現在少了好兄弟的陪伴,倍感寂寞。」

    「迷轂木?」屏風那邊傳來低低地沉吟,「木紋黑色,其上開花,花共四色,對應四個方向。東方金青、南方金赤、北方金烏、西方金白,四瓣花瓣的顏色對應方向而發生改變,身佩迷轂木就永遠不會迷失方向,倒是個好東西,可惜、我好像已經有一枝了。」

    燊哥把帖子當扇子用,不停給自己扇風。今年長安的夏天,特別的悶熱難耐。

    「所以呢?」

    屏風後面那人道:「委託什麼事情不重要,重要的是夠不夠吸引我。」

    燊哥扇著風,再翻一個白眼,不耐煩道:「這個不接就不接了吧,那頭蠻牛也拿不出什麼像樣的酬勞,窮鬼一個。」

    燊哥把青龍坊蜚奴的帖子丟到地上。

    「讓他自己去曲池裡撈吧,運氣好的話,撈上個百十年,趕上大旱,曲池見底,說不定他就能見著自己好兄弟了。」浴桶里的人發笑,「或者你告訴他,不用難過,以他那邋遢的樣子,大概要不了一年半載,小豆子就會在他的毛髮里重生。」


    燊哥抖抖鬍子,念下一張:「這個是一個自號守宮娘子的,說是願意拿一座前朝古宅里埋寶的地點,換她被人奪走的孩子……的……尾巴!」燊哥激動了,「埋寶地點,寶藏!接這個吧,這個好。」

    屏風後面的人默不作聲,只聽水聲嘩啦。

    燊哥心急如焚,「接這個嗎?接這個吧,一個寶藏換一隻尾巴,多划得來!」

    「回絕她。」

    「為什麼?」

    「告訴她,尾巴不用找了,會自己回來。」

    燊哥大喜:「這樣豈不是更好?我們什麼都不用做,還能白賺一個寶藏!」

    「你要是不怕那娘子事後找你算賬,用她的長舌頭活活把你勒死的話。」

    燊哥想想那畫面挺可怕,縮了縮脖子,又念了後面兩張,一個是請求幫忙給負心漢打悶棍的,另一個是找寵物猴。這幾張帖子都被裡面的人給否了,燊哥一怒之下摔了帖子,終於爆發。

    「你這也不肯,那也不接,拿什麼賺銀子?一天到晚白住我的、白吃我的、白喝我的,你一個不夠,還帶著外頭那個一點感恩之心都沒有的傢伙!」

    他衝到屏風後面,指著那人大罵,就在他進去的前一刻,浴桶里的人,一把拽過衣架上掛著的白色內袍,長臂一展,袍子蕩漾開來,像一層迷霧,刮過燊哥的眼,一陣迷糊。再定睛去看,浴桶里的男子已經束好了腰間的系帶,背對著他,一隻勻稱修長的手,往後脖領子裡一掏,一把墨玉樣的長髮被他拉出,手腕幾下翻轉,長發就用一根木簪挽起來了。

    燊哥怒吼著:「有沒有意思就那麼重要?你活著,就得吃喝拉撒,要不要我給你看看賬本,知道你欠我多少錢了嗎?就你這樣,指望你還錢,只能下輩子!」

    那人置若罔聞,走到窗前,將窗扉支起,正午的陽光從外面照進來,他整個人站在光里,伸展著身軀。「真好。」

    「什麼?」燊哥瞪眼,「你欠錢不還,還說真好?呂洞賓,你真是越來越不要臉了!」

    呂洞賓不要臉的轉頭沖燊哥笑:「不是說可以下輩子麼?我看這個辦法極好,不如我們現在先立個字據,再高的利息,我也願意承受。」

    「無賴!你就是長安城裡最大的無賴!」燊哥跳著腳,「誰碰上你誰倒霉!」

    「你才知道啊。」

    燊哥氣的鬍子抖個不停。「呂洞賓,你以為你是誰?你以為你這異聞社有多了不起?你就是個酒鬼!你的異聞社就是個專收破銅爛鐵的垃圾堆!」

    呂洞賓無關痛癢,還點了點頭。「你說的對。」

    燊哥差點一口氣上不來。

    論鬥嘴,燊哥就沒能從這院裡討過什麼便宜,但是做生意不是慪氣,追求利益才是最終目的。畢竟,當初是他自己把人弄來的,也不是什麼好處沒得過,這呂洞賓的異聞社,有不成文的怪規矩,就像他自己說的,只管奇案詭案,一般人的案子不管,他覺得沒有意思的案子不管,無法打動他的案子不管;酬金不酬金的不重要,重要的是需要給他一件稀罕玩意兒,說白了,還是得讓他有興趣,覺得有意思才行。

    燊哥在這世間這麼多年,就沒見過活的這麼散漫隨意的人,每天每時每刻都在尋找有意思似的,就好像他活著多沒有意思一樣。可是在他看來,還能有誰比這人活的更奇特呢?偶爾,也有一些雞毛蒜皮,抓姦找狗的案子,他心血來潮會去管一管,委託方給的酬勞,也願意大方的分享。但那些都是什麼狗屁酬勞,一個香囊,一個盆景,幾顆琉璃珠子,還有些花花草草,雖說都不是凡人之物,但也根本值不了幾個錢。這個呂洞賓,是他見過最古怪,也是最神秘的人,要不是他曾經救過自己一家老小性命,而自己生意人的嗅覺感到這個人可能具有非同一般的價值,才不會這麼大方將老私宅都拿出來讓他安頓。

    燊哥忽然話題一轉:「說到能讓你感興趣的案子,倒是有一樁。前個夜裡,據說大內金庫進了賊,一夜之間搬空了整個皇家藏金,就給剩下半截金磚,上面還有個牙印,倒像是被什麼吃剩下的。」

    「皇家金庫里的偷金賊,是一個吃金磚的賊?一夜之間吃空了整個金庫,就剩下半塊,你是這個意思嗎?」

    「呃……我是這麼聽說。」

    呂洞賓席地坐在窗前,貪婪的曬著陽光,微闔的眼線,勾起的唇角,像一隻貓,透著狡黠。「國庫在大內,有重兵把守,一夜之間被清空,絕非人力可為,這事確實有一定的吸引力。但皇家出了事情,不是誰想伸手就能伸得進去的,你告訴我這件事,無非想先勾起我的癮頭,說吧,你真正想要我接手的案子是什麼。」

    長得跟波斯老胡一樣的燊哥,摸著鬍子笑:「跟聰明人講話就是省心。事情是這樣的——」

    燊哥這一大家子,特別喜歡亮晶晶、光閃閃的東西,例如各種誇張耀眼的珠寶和黃金飾品。他們這一大家子還有個非常不好的習慣,喜歡到處藏東西。有的是在地上挖個坑,有的是藏房梁頂上,每隔一段時間,就把藏的這些心肝寶貝拿出來看一遍抱一遍,才能覺得心裡滿足。可就在最近,他們家藏在房梁頂上的寶貝,陸續不見了!這可等於是在燊哥一家人的心頭插刀剜肉,對於他們家族來說,財物永遠第一,他們是生性熱愛金銀珠寶的物種。

    為了抓住這個賊,燊哥帶著一大家子蹲守了兩個夜晚,卻一無所獲,可家中金銀珠寶還是陸續丟失了。據燊哥說,雖然沒有抓到賊,也沒有看到任何異常,但家中財物丟失時,都伴隨著水花濺起的聲音。可是,那明明是在房間裡,除了洗臉的銅盆里有水以外,再也沒有別處有水了。難不成、那偷東西的賊是從洗臉盆里進進出出的?

    怎麼想都覺得不可能。

    燊哥介紹完案情,呂洞賓抬眼看他,贊道:「丟了那麼多寶貝,還能站在這跟我鬥心眼斗這麼久,看來我以前真是太小看你了。」

    燊哥聞言,一下子露了原形,捂著心坎,眼淚都下來了。「那是我一直在強撐,我的心早就在淌血了,那些可都是我的心肝寶貝啊!我寧可自己被人捅幾刀,都不能沒有它們!」他匍匐在呂洞賓身邊,拽住呂洞賓的衣角,涕淚縱橫,「這件事,你無論如何要幫我,幫我找回我的心肝寶貝,抓住那偷東西的賊,我要親手殺了他!」

    呂洞賓把衣角拽回來,悠悠開口:「做為交換,你給我什麼?」

    「什麼!?」燊哥一下子蹦起來,「你吃我的住我的,還有臉管我要東西!」

    「看來你不是真的在乎那些心肝寶貝。」

    「我……你想要什麼?」

    他沐浴在光里,剛洗過澡的頭髮和身體,被陽光蒸發出水汽,眉眼看著朦朧。

    「我要你——帶我去哈利利集市。」

    燊哥瞪著呂洞賓,「你這是敲詐!」

    呂洞賓不理他,優哉游哉地曬著太陽。「有一天,你會求著我答應。」



第3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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